出口報關是外貿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很多人對中港物流出口報關需要的資料不是很了解。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吧。
出口報關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貨物報關單。一般進口貨物需要填寫一式兩份,加工貿易貨物或保稅貨物等需要海關核銷的貨物需要填寫專用報關單一式三份。貨物出口后需要國內退稅的,應單獨填寫退稅專用報關單。
貨物發票。所需份數比報關單少一份,貨物出口委托國外銷售。結算方式是貨物銷售后按照實際銷售金額與出口商結匯,出口報關時可以免稅。
陸運單、空運單、海運進口提單和海運出口提單。
貨物裝箱單。準備的份數與發票的份數相同。
出口收入核銷表。所有出口貨物報關時,應向外匯管理部門交驗加蓋“監管收匯”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并在每張出口報關單的右上方填寫核銷單編號。
根據海關對出口商品的監管條件,還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如商檢證、出口許可證等。
代理報關委托書及出口貨物清單。如果海關任務需要,還需要提交貿易合同和貨物原產地證明。
出口報關注意事項:
報關單位。要履行進出口貨物的報關手續,你必須先經海關批準成為報關單位。可以在海關注冊的單位分為兩類,一類是報關注冊單位,一類是代理報關注冊單位。報關和代理注冊應在企業所在地海關辦理。
報關時限。《海關法》明確規定了進出口貨物的報關期限,出口貨物的報關期限與進口貨物的報關期限不同。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在裝貨后24小時內向海關申報,但海關許可的除外。這一規定主要是為了給海關足夠的時間在裝貨前對貨物進行檢查,以保證海關的正常工作。
